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专栏:黄岛法院召开党组专题会传达学习全市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及青岛中院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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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2年03月07日 | ||
3月3日,黄岛法院召开党组专题会议,传达学习全市“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及青岛中院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动员大会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党组书记、院长曹伟出席并讲话,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 会议指出,开展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,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,是开局抓作风、聚力谋发展的强烈信号,是贯穿2022年的大事,标准高、要求严,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,确保活动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 会议强调,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高质量高标准开展;要准确把握三个阶段要求和八大行动要求,以作风转变促进能力提升,把“凡事讲政治、谋事为群众、干事重实效、成事争一流”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、各方面。 会议要求,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强化组织保障,把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与做好法院各项中心工作贯穿起来;要成立领导小组,发挥“关键少数”示范带动作用;要精心谋划、扎实推进,要定方案细举措,压实工作责任,强化宣传引导,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,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、全年红。 二要坚持守正创新。要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,在市区两级党委和市中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基础上,着重凸显法院特色,查摆短板弱项,认清差距不足,找准努力方向,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,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;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,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,推动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走深走实。 三要做好结合文章。要把“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”活动与我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树牢“严、真、细、实、快”的优良作风,强化“事争一流、唯旗是夺”的争先意识,以作风转变、能力提升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向好发展,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上水平、上台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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