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第二轮第1期 庭审普法 以案释法:黄岛法院开展“醉驾”“贩毒”案庭审观摩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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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21年07月02日 | ||
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,践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各项举措,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作用,增强司法公信力,打造阳光法院,7月1日,黄岛法院开展“醉驾”“贩毒”案庭审观摩活动,承办法官在黄岛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。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11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了庭审。 法槌敲响,庭审开始。首先开庭审理的是一起适用简易程序、独任审判的危险驾驶案。因被告人认罪认罚,承办法官着重审查了当事人认罪认罚的知悉性、自愿性、事实基础及是否得到律师的帮助,并当庭对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。当庭宣判后,被告人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,不上诉。随后开庭的是一起依法组成合议庭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贩卖毒品案。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法庭调查、法庭辩论环节有序进行,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,庭审程序规范、严谨有序,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权威。 通过观摩庭审,旁听的师生更直观了解刑事案件简易、普通程序的审理流程,加深了对刑法理论及刑事诉讼程序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认识,以庭审面对面、法治教育零距离的方式,用真实案例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惩处“醉驾”“贩毒”主题教育法治课。庭审观摩后,师生们纷纷表示,对危险驾驶及涉毒案件的危害性及后果的严重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,将自觉并影响身边人绝不酒后驾车、坚决远离毒品。下一步,黄岛法院将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,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,构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,以“看得见的方式”展现司法公正,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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